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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10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199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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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太原市、临汾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第092号《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4〕财税字第092号通知附件所列136家享受商品铸锻件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企业名单中,我省有3家企业,具体名单是: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太原重机厂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临汾机械铸造厂山西省临汾市解放东路71号山西锻造厂山西省翼城县102信箱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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