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45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包经营、出租经营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包经营出租经营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