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税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反避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