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计算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和减免税期限计算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