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88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