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1995〕晋财外字第6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外贸企业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