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