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省局将组织力量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进行全省通报。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全面负责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各地在试点中遇到问题,请及与省局联系,加强信息反馈,把试点工作搞好。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