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46号《关于监狱、劳教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