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