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68号关于涉外税收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半我省税收会统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997年起,将《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改为《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表号为YB15。
二、表式的变动
1、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栏。
2、纵表头"合计"行下增加"一、涉外税收收入"行;"(六)海关代征"行下增加"二、出口产品退税"行。
三、参数的变动原参数10032110N,10改为9034109N,10
四、一月份报表上报时间为:1997年3月1日,以后各月按正常时间编报。
以上事项请各地抓紧时间安排布置,确保按时上报。
附:《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表式(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