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