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