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7〕186号)对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