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公开出口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出口管理类别一类的出口企业),附件2(出口管理类别四类的出口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