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山西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9-06-27
【字体:

注释:全文于202071日起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升级<办税 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办税便利度,提高减税降费工作效率,拓宽一次办结事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规定,我局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情况,重新调整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三、我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97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一门办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19年6月27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