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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晋地税函〔2006〕2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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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86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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