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 地方税务局
转发《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税字〔1998〕2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05-19
【字体: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60号)《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