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通知”中第六条 所称铁路运输多种多种经营国有企业具体征税办法,省局业以晋国税所发〔1998〕66号文下发各地、市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