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