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山西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太原市在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销售行业使用定额发票的批复


晋国税征发〔1998〕43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1998-09-24
【字体:

太原市国税局:

你局关于申请在太原市加油站、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行业使用定额发票的报告(并国税发字〔1998〕第1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市从10月1日起在修理修配、机动车零配件销售行业使用定额发票,原使用的锯齿发票暂时收缴封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