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局,以便及时解决,进一步做好工作。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