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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财务关系单列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9〕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5-13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财务关系单列的通知》(财基字〔1999〕46号)的抄件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财务关系单列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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