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财经字〔1999〕83号)的抄件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件: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