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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9〕33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1999-07-01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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