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13号)“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