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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通知


晋地税农发〔1999〕2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7-12
【字体: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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