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朔州市、运城地区、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
按照晋国税征发〔1999〕13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根据各地报送的发票承印厂家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撤销太原市百货公司文新印刷厂、朔州市平鲁区永胜印刷厂、右玉县兴顺印刷厂、闻喜县鑫源印刷厂、离石县印刷厂5家发票承印厂家的资格。
对撤销的5家发票承印厂家,要做好移交、清理工作,要收回其已印制的发票,原发票准印证、发票监制章、发票版、等有关资料、证件由地、市统一造册后销毁。
对收回的普通发票防伪用品由新的发票承印厂家按原价购买使用,各地、市一定要认真将善后工作处理好,并将情况上报省局。
特此通知。
附:发票承印厂家名单
太原市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印刷厂
太原市国园印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
大同市税务票证印业有限公司
阳泉市
阳泉市税务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
长治市
长治市税务局票证印刷厂
长治县税务局家属印刷厂
晋城市
晋城市票证印刷厂
朔州市
朔州市国家税务局劳动服务公司
忻州地区
忻州地区金桥印刷厂
原平市宏大印刷厂
晋中地区
榆次市信利印刷厂
临汾地区
临汾税务机关印刷厂
霍州市国税局发票管理所
侯马市国税局印刷厂
翼城县税务印刷厂
运城地区
山西运城圣惠税务票证印刷有限公司
省国税局
山西税务学校印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