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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


晋地税农发〔1999〕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9-24
【字体: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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