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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指定离石市印刷厂为吕梁地区发票承印厂家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9〕47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1999-10-20
【字体:

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发票承印厂家的请示》(吕国税票发〔1999〕第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指定离石市印刷厂为吕梁地区发票承印厂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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