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80号)《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