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9〕6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省局。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