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高效地完成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汇算清缴结果于7月20日前报送省局。
二、为便于省局及早安排汇算清缴培训工作,各地需将参加2000年度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情况于2月20日前报省局涉外税处。
二○○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