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全省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按山西省统计局发布的我省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我省2001年度的免征额为20529元。以后年度的免征额由各市(地)按山西省统计局发布的公开信息确定,省局不再行评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