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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局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2001〕20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1-09-04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出口企业类型重新进行划分,经审核,认定为B类企业的共10户:

山西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

山西大晋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山西杏花村汾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风化工集团山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其余认定为C类企业。

二〇〇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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