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库
政策电子书
办税指南
税收优惠
智联算税
资料下载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
—
地方法规
—
山西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发〔2002〕107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2-06-14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本页
各地、市、县心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4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年六月十四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
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