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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函〔2002〕401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2-09-16
【字体: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山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关于税务处理事项的请示。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办理税务登记问题

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系中国移动(香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4日,经营期限50年,主要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及互联网的接入、网络建设、工程施工和维修等多种业务,注册地址在太原市,应在你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办理税务登记。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

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该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各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在企业注册地太原汇总申报缴纳。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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