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予以公布,并执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青岛市2019-2021年享受商品储备业务税收政策企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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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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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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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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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一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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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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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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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二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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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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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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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三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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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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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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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营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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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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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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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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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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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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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粮油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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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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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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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军队粮油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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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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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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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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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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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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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军粮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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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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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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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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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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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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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收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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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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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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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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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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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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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大场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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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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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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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六汪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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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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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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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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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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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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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隐珠粮食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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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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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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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鑫良谷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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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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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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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市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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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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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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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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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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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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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储备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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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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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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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军队粮油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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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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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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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胶良粮食收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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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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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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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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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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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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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军粮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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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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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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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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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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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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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莱西军粮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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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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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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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莱西市城区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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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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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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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粮食储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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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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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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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莱西市金谷粮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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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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