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要求,
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019年度第一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海南省慈善总会
2. 海南椰宝宝公益基金会
3. 海南伏羲教育基金会
4. 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5. 儋州市思源高级中学首正教育基金会
6. 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
二、2018年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 海南省慈善总会
2. 海南省乡村教育发展促进会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