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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启用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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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7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正式启用“单一窗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区生产型出口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登陆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单一窗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启用后,出口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介质申报、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单一窗口”等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单一窗口-外贸企业操作说明.pdf

2.单一窗口-生产企业操作说明.pdf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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