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7日,西藏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之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政府相关安排,全区办税服务厅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届时,办税服务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将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也请前来办税缴费的纳税人、缴费人按要求佩戴口罩。
我们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量选择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线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对征期内不必急于办理的现场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考虑延缓处理;确需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健康状态进行自我评估,在确保健康的前提下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再选择现场办税缴费。现就线上主要服务渠道及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费)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xizang.chinatax.gov.cn:8443。
(二)如您需领用发票,可通过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发票相关业务。(如有问题,可拨打自助办税厅热线0891—95113)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果您(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西藏自治区门户网站下载)办理。
3月1日-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您可选择
“自然人电子税局”WEB端(
https://etax.chinatax.gov)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届时,我们将为您开通申报表预填、政策指引等功能,为您带来方便、快捷的办税体验。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一)如您需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您可登录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并安装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
(二)如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申报缴费业务,除通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寺庙等委托代征形式集中申报外,可通过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网点缴费。委托代征人员请提前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提前进行错峰预约,避免排队等待。
四、其他业务办理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或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包括APP)进行网上留言咨询、智能咨询,或者在工作时间段拨打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电话进行咨询。全区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电话,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获取。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渠道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举措、更果断的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您对西藏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扎西德勒!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