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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关于开展发票邮寄业务的通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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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入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河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发票邮寄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0日零时起在全省开通发票邮寄业务。

二、纳税人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 )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三、纳税人可按本通告所附《发票邮寄业务操作指南》进行业务办理。

四、从即日起至2月29日,纳税信用等级为A、B、C级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邮寄业务免收邮寄费用。

咨询发票邮寄业务有关事宜可拨打0311-12366和861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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