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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发票寄递暂免邮费服务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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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拓展“非接触式”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携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延长发票寄递暂免邮费服务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免费邮寄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纸质发票、申请代开发票,选择邮寄(邮政EMS特快寄递)方式的,继续免收邮政寄递费用。

二、网上申领发票及邮寄渠道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建议广大纳税人优先选择“网上申请,邮政寄递”方式,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事宜。

(一)广西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guangxi.chinatax.gov.cn:9723。

(二)广西税务APP

扫描“广西税务”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税务”APP。

(三)广西政务APP

扫描“广西政务”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政务”APP。

三、收取发票

送件人及收件人应及时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及发票信息,确保发票及时、准确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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