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关于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一览表》予以公布,经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修改内容一览表
2.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公告
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5.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各跨区稽查局管辖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