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江西省资源税适用税率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江西省资源税适用税率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江西省资源税适用税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