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的规定,《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武汉市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公告》(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 年第1 号)全文废止失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