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南宁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本地区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706197
二、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
地址:南宁市北湖北路71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3889682
三、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本市税务稽查工作计划、案源、检查、审理、执行的稽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落实上级税务局的稽查工作部署;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负责辖区内涉税(费)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管理工作。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706312
四、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青秀区、邕宁区、青秀山风景区、上林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4780236
五、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兴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县、隆安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蓉茉大道3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4703660
六、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江南区、良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横县、宾阳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南宁市平湖路8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705813
七、其他事项
以上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南宁市武鸣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横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宾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上林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马山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检查职责和工作,以及其他尚未办结的事项,由上述相应新设稽查机构承接,延续办理。原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税收征管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