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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
南府字〔201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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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zip
2、
南宁市市区应税土地级别及范围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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