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调整对象灭失的内容进行失效公布,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照掌握。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