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日常清理。经清理,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根据立法变化,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日常清理,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要求,发布公告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共发布全文废止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
2019年1月21日